酸霧凈化塔廢氣處理規范
酸霧凈化塔廢氣處理規范適用范圍:本標準規定了機械、電氣設備、家用電器、汽車、船舶、家具等行業廢氣處理儀表、涂裝廢氣施工、驗收和運行管理的技術要求,可作為竣工后環境影響評價、可行性研究、設計施工、環保驗收和運行管理的技術依據。
本規范規定了我省化學工業***氣污染防治技術和監督管理的要求,適用于我省所有化學工業廢氣產生和排放企業,并可作為竣工后環境影響評價、工程咨詢、設計、施工、驗收和運行管理的依據。酸洗廢水處理工程的設計和施工不僅應符合本技術規范,還應符合***家現行的相關強制性標準。酸洗廢水處理工程的處理規模和工藝應根據工業企業的水質、水量、處理要求和處理目標來確定,以保護環境,經濟合理,技術可靠。處理項目技術方案的選擇應滿足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批復文件的要求,滲濾液處理后的出水應穩定滿足GB 8978-1996及當地相關排放標準的要求。
目前廣泛使用的凈化方法有四種:液體吸收法、直接燃燒法、催化燃燒法和活性炭吸附法。活性炭吸附法凈化率可達95%以上,如果沒有再生裝置,運行成本太高;液體吸收法的凈化率只有60%-80%。該方法實際應用中吸收效率低,夾帶油霧,一般難以達到***家排放標準,存在二次污染問題,催化燃燒法凈化率也可達95%,但適用于處理高濃度、小風量、高廢氣溫度的有機廢氣,而涂裝廢氣中的“三苯基”濃度一般低于300mg/m3,因此催化燃燒法不適合處理。




更新時間:2021-05-06 16:11????瀏覽: